可悲的並不是愛情必須結束,而是愛情有時候結束的那麼不堪。
我也曾失戀,我的狀態經常是:正在失戀,即將失戀,治療失戀……久病成醫,我漸漸摸索出幾條經驗,或者說幾條傷疤。
不要回想甜蜜往事,因為只會讓自己更痛苦。
不要比較分手前後他的態度,因為沒有意義。
不要懷疑他的決定,因為他已經決定了。
不要嘗試挽回,因為不值得挽回。
不要寬恕他的一時衝動,因為即使只是衝動,一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衝動負責。
不要擔心你錯過他將是你人生最恐怖的事,他都不怕錯過你,你怕什麼?不要害怕你即將陷入無愛的一生,因為那不可能。
不要因為一個人拋棄了你而無限放大他的價值,無限誇大你的愛情,那只是一種幻覺,因為此時你的疼痛成了一台增幅器。
不要自哀自憐,如果你確信你受到了侮辱,要憤怒,因為憤怒有力量,而哀憐沒有。
遭到侮辱最好的方法不是掩面嗚嗚哭泣,而是憤怒的擲還回去:“喂,你以為你是誰?”將殘酷施之與你的那個人,如果看不到一個人尊嚴的不可侵犯,他就什麼都沒看到。
盡可能的忘記吧,我親愛的朋友。忘記那些不堪的事,忘記那些醜陋的事。
你知道,忘記和不曾察覺的事,幾乎就等於從未發生。然後再記住。記住那些即使我們努力去遺忘,但是仍舊像陽光的碎片一樣細細的落下來,仍舊讓我們感覺到暖意的東西。
我一直相信,那些東西仍舊是珍貴的,也是我們唯一的禮物。
在我看來,失戀有四個階段:
第一個階段是不相信,不能接受這個事實。會尋找各種證據證明愛情依舊存在,雖然你趴伏在地上,最後抓的滿滿的都是舊日愛情蛻掉的軀殼。
第二個階段是憤怒,是中傷,使自己盡力的去恨那個人。
第三個階段是挽回、哀求,你放下了自尊放手一搏,你發覺失去他的痛苦超過了你牢牢守護的尊嚴,你心存僥倖,滿懷希望。
第四個階段是你憤世嫉俗,對過去愛情的信仰不屑一顧,你積極地尋找替代品,急於想和一個陌生人戀愛,以證明自己痊癒。然後……平靜下來,繼續生活,再愛上下一個人。
有朋友問我,有什麼智慧可以直接跳過這些階段?我想了一想,說沒有。不過失戀了這麼多次,我會直接跳過第三個階段,也算是進步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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